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本项目为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不含车辆段施工范围),用地面积为461494.86m2,项目地块内历史建筑为工业厂房、仓库和宿舍,其中有2家深圳市重点行业企业,重点行业类型为印染、医药,非重点行业企业的生产类型为电子产品加工、金属制品业、塑胶制品加工、设备制造业、纸制品加工等。根据调查,位于松白路东侧的企业于2020年全部搬迁,建筑物于2020年拆除,建筑垃圾已清运,已进行场地平整;位于松白路西侧的企业于2021年11月全部搬迁,目前建筑物暂未拆除,厂房空置。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深环〔2021〕15号)要求,将规划设计教育设施用地(GIC5)、文体设施用地(GIC2)、二类居住用地(R2)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历史重点行业所在的区域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确定补充调查的范围面积为196073.7m2。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调查范围内建筑物于1990~2000年开发建设而成,项目地块内主要使用功能为工业生产区。根据历史卫星影像图,调查范围内2002年~2020年一直为工业区。
三、场地未来发展
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公园绿地(U5+G1)、公园绿地(G1)、水域(E1)、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C1+R2)、文体设施用地(GIC2)、轨道交通用地(S3)、农林和其他用地(E2)、一类工业用地(M1)、供应设施用地(U1)。
四、开展场地调查
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技术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了污染识别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根据污染识别阶段调查结果,布设53个土壤监测点和16个地下水监测点。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土壤中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相应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污染物检出值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不含车辆段施工范围)内土壤污染物浓度均低于风险筛选值,该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