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一期,用地面积87566.56m2,历史为工业区,地块内入驻企业已于2022年9月全部停产搬迁,2022年9月踏勘现场时,地块内原有企业已全部停产搬迁,建筑尚未拆除,有9栋工业厂房、10栋宿舍、1栋办公楼、1栋商铺和1栋仓库。至2022年10月底,场地内大部分建筑物已拆除,现状仅余1栋3层厂房和3栋宿舍未拆除。
本项目用地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和公园绿地(G1),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深环〔2021〕15号)要求,规划为绿地(G1)的区域(面积为3032.7m2),不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将规划涉及二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商业用地、教育设施用地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本次调查范围面积为84533.86m2。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项目范围内历史有9栋工业厂房、10栋宿舍、1栋办公楼、1栋商铺和1栋仓库。至2022年10月底,场地内大部分建筑物已拆除,现状仅余1栋3层厂房和3栋宿舍未拆除。
三、场地未来发展
教育设施用地(GIC5)、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和公园绿地(G1)。
四、开展场地调查
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技术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了污染识别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根据污染识别阶段调查结果,布设20个土壤监测点和4个地下水监测点。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土壤中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及相关标准。地下水中污染物检出值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土壤污染物浓度均低于风险筛选值,该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