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二期用地面积19269.37平方米,历史为工业区,地块内历史入驻1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重点行业企业,入驻的其他企业的生产类型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产品、包装制品和服装加工等。
本项目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公园绿地(G1),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深环〔2021〕15号)要求,规划为绿地(G1)的区域(面积为658.5m2),不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规划涉及二类居住用地的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本次调查范围面积为18610.87平方米。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1999年以前为荒地;
1999年~2002年地块内陆续建成4栋厂房和3栋宿舍;
2002年至2009年;地块内建筑物无变化;
2010年~2023年1月,地块南侧建成2栋宿舍,其余建筑物无变化,地块内企业于2022年12月搬迁;
2023年1月至今,拆除1栋宿舍和3栋厂房(B4、C4、C6),4栋宿舍和1栋厂房(B5)未拆除,均为空置。
三、场地未来发展
二类居住用地(R2)。
四、开展场地调查
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技术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了污染识别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根据污染识别阶段调查结果,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土壤中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砷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DB440 T68-2020)中赤红壤的背景值。地下水中污染物检出值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土壤污染物浓度均低于风险筛选值,该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